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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李胜周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11-23 15:37:17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创新引领型平台建设,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按照“优化布局、重点建设、规范运行、强化管理”的原则,围绕我省转型发展攻坚的重点产业,突出创新引领的建设要求,持续推进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加快形成体系健全、功能完备的发展格局。主要面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大中型企业,优先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贫困县,加快建设一批省工程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3%或不少于5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4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4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由省直管县(市)推荐的,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可直接申请省工程中心。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书面材料一式四份,材料格式可从附件下载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
)”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系统填报时间为11月22日至12月3日。
   (二)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请将申报材料进行打印(申报材料须为系统导出的PDF文档,相关附件材料附后),书籍式装订报送至科技处。
   (三)本次实行限领域申报,同一单位、同一领域限申报1家不能重复申报。

     (四)截止时间:12月3日18:00

       五、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单新民 0371-65967138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张德杨  0371-65831885

      (三)校内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 李胜周

        联系电话:6393630/15938213121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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