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自然科学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团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自然科学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结题及鉴定工作,负责对外科技服务及其管理工作;
4.负责科技成果的认定、登记、统计、归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
5.负责产、学、研协调工作;
6.负责各类产权成果申报、日常管理及产权保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果划分密级,并做好保密工作;
7.宣传学校科技成果,报道科技工作动态。
8.组织全校自然科学学术交流活动;
9.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完成成果认定工作;
10.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