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文件要求,经前期组织申报、资格审查,我校于2023年4月19日组织专家对申报的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进行了评审推荐,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附件已撤销)。
公示期自2023年4月19至4月21日。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纪委监察处或科学技术处反映。
公示电话:纪委监察处,6390188;科学技术处,6393630。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