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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验收和中期评估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12-06 09:30:46




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 号)、《河南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豫科〔2015156号)及省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进行验收和中期评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一)验收范围:20152016年度立项实施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以及2014年度立项已申请延期验收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

(二)中期评估范围:2017年度立项实施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

二、验收和评估方式及时间安排

验收和中期评估科技厅拟于20182月底前完成。请各项目主持人1215日前将拟参加验收和中期评估的项目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kyczgk@163.com

三、程序

(一)网上提交

结项时,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并提交至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农村处复核通过后,可组织验收会。

验收会召开前项目主持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项目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需要由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3.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等复印件;

4.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

5.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以及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

6.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应附大额票据(5000元以上)且所附票据金额应大于总经费的70%

(二)组织验收

验收一般采用会议验收的形式,会议流程如下:

1.成立专家组。由技术、管理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名财务专家,设组长1名。专家组成员应从一线工作的同行专家中聘请,原则上项目承担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家组。

2.项目主持人汇报,原则上使用多媒体(PPT)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取得成绩及经验、存在问题与建议等方面。

3.专家组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有关材料并进行质疑、项目组答辩。

4.实地考察(可选)。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可对项目实施地或示范基地等进行实地考察。

5.形成验收意见。专家组合议形成项目验收意见。专家组合议时项目组人员应回避。

四、报送材料

经验收和中期评估后的项目,需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材料修改完善,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加装专家意见(须有原件)。项目验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由项目主管部门于201831日前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18房间)。

五、其它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材料,配合做好验收和中期评估,省科技厅将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二)项目如不能按期验收,项目主持人应在预期完成时间之前,按项目原申报程序向省科技厅做出书面报告,并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三)中期评估可参照验收程序进行。

(四)项目主持人在报送材料时应同时报送本项目年度总结一份。年度总结应包括本年度验收项目的概况、绩效情况(经费投入和产出)和亮点、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填写项目绩效情况表(附件5)。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宋力、荣宪举、刘友琼; 电话:6390706,3693630

科技厅联系人:刘彦宾; 联系电话:0371-65949293

 

                                          科 研 处

                                         2017年12月6日

附件: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总结报告

2.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中期评估汇总表

3.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报告

4.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验收汇总表

5.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绩效汇总表

供 稿 人:佚名 发 布 人:科研处 审 核 人:科研处
供稿时间:2017-12-6 9:30:46 发布时间:2017-12-6 9:30:46 审核时间:2017-12-6 9: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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