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信阳市知识产权局通知(详见信阳市科技局网站),信阳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对2017年度我市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进行奖励。现将申报奖励资金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注册地在信阳市辖区内(含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户籍地在信阳市辖区内(含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的个人。
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信阳师范学院”,可在我校科技处统一申报。
二、奖励范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公告的发明专利。
三、申报要求
1.须提供相应发明专利证书、法人证等相关必要证件原件由市知识产权局现场验视;个人须提交相应发明专利证书、本人身份证;提供上述复印件一式3份交科技处。
2.打印或规范书写授权发明专利号、专利权人、开户行、开户行行号、账户名、银行卡卡号、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等相关奖励信息(详见附件1),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
3.原则上奖励对象为授权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经专利权人认可并出具有效证明(一式2份,格式参考附件2)后,方可对相应发明专利发明人进行直接奖励。申报者填好电子版证明材料后,请将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
注:申报主体的资格,由市知识产权局依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下发的专利数据统计信息确定;账号等信息有误时要及时主动联系更正,确保奖补资金准确无误到账,由于账号及相关信息提供错误导致无法拨付的责任自负。
四、奖励标准
每件授权发明专利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五、申报时限
申报日期为2018年8月28日(周二)上午8:00—11:30,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远 6391292、13939700357
办公地址:科技处科技开发科(综合办公楼414室)
电子信箱:kjckfk@xynu.edu.cn
附件:
科学技术处
2018年8月20日
供 稿 人:信阳市知识产权局 | 发 布 人:施远 | 审 核 人:处长 |
供稿时间:2018-8-20 11:52:40 | 发布时间:2018-8-20 11:52:40 | 审核时间:2018-8-20 11:5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