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科协承担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等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工作。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商请推荐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函》的要求,为服务我省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推进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完善工程领域人才评价体系,提升工程领域人才评价质量,将我省工程领域优秀专家推荐到中国科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推荐名额
我省可推荐本地区工程领域专家40名。
二、评审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
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工程能力水平
1.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工程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重大成果。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
(3)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主要工程学术组织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
(4)担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6)拥有重要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三、推荐渠道及名额
我校推荐1名。
四、有关事项
(一)重点推荐领域
请重点推荐在装备制造、信息电子、土木水利与建筑、化工冶金与材料、能源与矿业、农业、环境与轻纺、卫生医药等领域中,提出或解决重大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
请注重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以及民营企业中头部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有金融机构中推荐专家。
(二)推荐工作标准
推荐单位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工程能力水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推荐工作流程
1.专家填写《2023年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并盖章,电子版(word和pdf)于2023年6月25日8:3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校科协根据各单位提供的《2023年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
3.拟推荐人选登录“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进行注册,选择“申报人”角色,在“2023年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征集”中,在线填写个人简要情况、工程能力水平等信息,填写校科协提供的“推荐码”,于2023年6月26日18:00前在线提交。
4.省科协根据各推荐渠道提供的《2023年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进行在线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提交至中国科协。
五、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中国科协将按程序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六、联系方式
(一)省科协联系人:王 静 0371-65707532
李 东 0371-65707757
(二)校科协联系人:陈红梅 6393586
办公地址:综合办公楼418室
邮箱:kexie@xynu.edu.cn
附件:1.2023年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