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与结题的通知》和《信阳师范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信院字〔2014〕109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初评推荐、科学技术处审查,我校于2023年6月9日组织专家对申报的2023年度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6月14至6月16日。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纪委监察处或科学技术处反映。
公示电话:纪委监察处,6391076;科学技术处,6393630。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