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豫科〔2019〕11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培育工作的通知》(豫科〔2020〕113号)等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确定河南省光伏组件发电能力实证测试国际联合实验室为我校2020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拟推荐机构。
公示期自2020年9月25至9月27日。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纪委监察处或科技处反映。
公示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6390701; 科技处, 6393630。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