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省科协通知,省文明办、省科协决定开展2020年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河南省内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机构,符合《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认定标准的,均可申报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1.申报。拟申报单位应提交《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和申请报告等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工作成效。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科普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经费制度)、本年度科普工作总结、下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以往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和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等。
2.推荐。请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7月2日(周四)前统一提交到科技处。
3.评审认定。省科协会同省文明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提出拟认定名单,经省科协、省文明办审定和社会公示后,公布认定结果,颁发“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此次认定的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0-2024年。
三、有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积极履行推荐主体责任,对推荐的单位须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实地考察,做到择优推荐,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确保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
2.省科协、省文明办将对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年度考评制度,鼓励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
3.《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附件2。
4.省科协于2017年、2019年认定的两批次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仍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申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 远
联系电话:6391292、13939700357
办公地址:综合办公楼415室
电子邮箱:kexie@xy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