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3-06-06 15:37:55 来源:科研文科处长 作者: 阅读: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豫教人字〔1999129号)精神,组织申报2010年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评估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使教育科研成果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二、评审机构 

组成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公室和专家组,日常工作由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三、成果范围

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育基本理论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教育门类之外的研究成果,如医药卫生、工程设计、文学艺术、历史地理、美术音乐等专业(学科)著作、论文、报告不在评选范围。

1.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专著、工具书、研究报告、论文、课件(附与光盘一致的文本资料)等。

2.未公开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等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等成果;未公开发表,但在市级以上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研究成果。

3.成果发表、完成时间为 20091--12月。

四、申报成果基本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特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2.理论性成果应在教育科学的某一领域有创新,在某些问题研究上有新见解、新发展、新突破;应用性成果应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对教育决策提出具有一定价值的意见和改革方案;经验性成果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价值和推广价值,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教改实验成果已在较大范围推广,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实践,提高教育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五、申报材料

申报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于2010520日前报送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原件不再退还)

联系电话:6390735

联系人:李军辉

附:http://www.hnedur.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16

 

供 稿 人:科研文科处长 发 布 人:科研文科处长 审 核 人:科研文科处长
供稿时间: 发布时间: 审核时间:2010-3-18
最新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