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留学方针,充分发挥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支持他们回国后的教学、科研工作,教育部特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经校科研处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我校2010年度可申报10项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与科研处联系。
一、申请者条件
1、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出国留学;在国外攻读博士并获博士学位;
2、在国外留学一年(360天)以上;
3、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4、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5、提交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请于即日起至
2、由科研处在教育部的管理系统中为其开通网上账户,开通后科研处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告知申请者所开通的用户名和密码。
3、申请者凭开通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4、科研处最后将申请书和申请单位意见表原件,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报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5、申请者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需提供二份)
(1)申请人所在的单位意见表原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关基金的管理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管理规定》对项目进行管理,获批项目的申请者要按照提交申请时的研究内容进行研究,在项目完成后,需向教育部提供科研启动基金使用情况报告表与项目总结报告。
四、联系人
科研处联系人:李 刚
电 话:6390706
邮 箱:kyczrk@mail2.xytc.edu.cn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电话:010-82361085
网 址: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82/
科 研 处
2010年4月28号
供 稿 人:科研网管 | 发 布 人:科研网管 | 审 核 人:科研网管 |
供稿时间: | 发布时间: | 审核时间:201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