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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清理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06 15:37:55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对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设立规划项目(重点规划项目、一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著作一般为2年,重点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若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不超过1年。据此,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10年及之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申请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

二、清理要求

1、本次清理工作以各高等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要求统一办理结项。

22010年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申请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2009立项的经批准延期结项的重点项目和以著作形式结项的其他项目,请按照材料报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重要成果,并作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社科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2009年之前获准立项仍未完成且未批准延期的项目、此次清理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的项目一律予以撤项。凡被撤销的项目,有经费支持的,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用于本校自选课题立项;被撤销项目责任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4、有关项目的结项情况,将作为学校申报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评选优秀社科研究管理单位的重要参考。

三、材料报送
  1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要认真检查清理,逐项摸清情况,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督促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结项,并认真做好项目结项的审核工作,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4统一报送。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其他材料要一起装订成册。报送的材料包括:
     结项形式为论文的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3份。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3份。

3论文原件1份(审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3份。

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3份。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3份。

3著作原件1份(审验后当场退还),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3份。

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3份。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3份。

3研究报告打印件3份。

4)《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见附件1)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研究报告电子版(Word格式)需2012815日前发送至kycskk@mail2.xytc.edu.cn,邮件及附件主题:学校+姓名+项目批准号,我们将统一进行检测查重,重合率30%以上者不予结项。20126月申请结项因重合率过高未通过审核的项目申请二次查重需交100查重费用。

2、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2815

报送地点:科研处社科科。

联系人:李军辉

联系电话:6390735

 

附件:http://sk.haedu.gov.cn/2012/07/26/1343271802986.html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

3.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

4.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

 

供 稿 人:副处长(文科) 发 布 人:副处长(文科) 审 核 人:副处长(文科)
供稿时间: 发布时间: 审核时间:20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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