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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信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06 15:37:55





各单位:

    接文件通知,2012年度信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信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通过省、市科技成果鉴定并具有市级以上领先水平的项目。

    (二)经市科技局审查同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产生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包括通过国家、省品种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审批的新药等。

    (三)自然科学领域内个人或集体编著的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优秀科技著作,包括科技专著类、科普图书类。

    二、申报材料(请从附件下载)

    1、2012年度信阳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经济效益一栏加盖财务专用章,并附数字来源说明。

    2、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发明专利、新品种审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技术总结报告及附件。附件为:根据工、农、医各个专业特点:①新产品项目提交测试报告、产品标准;②新品种选育和引进、栽培和植保技术提交区试和年度试验、品种比较试验材料;③医药卫生项目提交医药卫生科研项目汇总表和住院、门诊病人统计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患者自述;④科技著作:出版二年以上,提交5名专家评价意见,3—5家应用单位证明,省以上出版社证明,出版社所在地新闻出版局图书质量证明。

    4、查新报告

    5、应用证明材料(两份以上),推荐项目必须推广应用满1年以上。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

    6、科技成果简表(A4纸打印、20份、加章)。

    材料要完整、齐全、装订整齐,数字要真实、准确,每个推荐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推荐书第一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必须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一致,不得变更。科技著作须副主编以上。

    三、时间要求

    受理时间:2012年度信阳市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受理时间从即日起到2013年1月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刚,电话:6390706

                                                         科 研 处

                                                      2012年12月18日

供 稿 人:科研网管 发 布 人:科研网管 审 核 人:科研网管
供稿时间: 发布时间: 审核时间: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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