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调整,组建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现将推荐候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技术职称;
2.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2-3名候选人;
3.科研处、社科办、研究生处、学科办、教务处、人事处、国交处、图书馆等相关职能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
4. 因校学术委员会为学校的重要学术机构,候选人应有一定数量的非行政领导职务人选。
二、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推荐本单位候选人人选,于3月6日上午11:30前将本单位推荐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交到科研处418房间。
联 系 人:李 刚
联系电话:6390706
科研处
2013年3月4日
供 稿 人:副处长 | 发 布 人:副处长 | 审 核 人:副处长 |
供稿时间: | 发布时间: | 审核时间:201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