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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3-06-06 15:37:55 来源:社科办 作者: 阅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 时具有 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 200811日 以后)答辩 通过的 博士学位论 文或 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510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  

5.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528。各申报单位需在此之前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在线打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连同各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于63前统一送达或邮寄至: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11层,邮编:100029。联系人:何琬冰、王楠;联系电话:0105858119858581411。  

6.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附件:《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  

 

供 稿 人:社科办 发 布 人:社科办 审 核 人:kycrxj
供稿时间: 发布时间: 审核时间:20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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