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政策和精神,我校自即日起组织2013年度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质量,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贡献力量。
二、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基本要求:以国家、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涉及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教学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研究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
四、本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设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实验课题四类。省教育厅预算单位申报立项者,每项重大课题资助1万元、重点课题5千元、实验课题2千元;一般课题经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自筹。凡未获资助的立项课题,在结项鉴定时给予结项补贴。
五、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高等学校或省辖市及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教育部、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今年的课题。
(三)凡申报重大课题者,必须主持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申报重点课题者必须主持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一般、实验课题,或者完成过同级别的其它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省教育科学一般课题、实验课题者,应主持并完成过省辖市级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校级课题。
六、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规划课题。
七、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为了保障课题研究的严肃性、科学性,避免低水平重复,杜绝抄袭等不良现象,所有申报课题的论证材料必须进行查新。查新委托河南省教育科研查新工作站办理。查新费用由申报人承担,每一规划课题的查新费用为100元人民币。
八、本年度课题申报受理时间截至 2013年5月23日 ,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及电子文本汇总后报送科研处(社科处)社会科学科。联系人:李振东、常青。电话:6390735
九、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文本一式3份,其中《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装订,一式3份。
九、课题申报者可于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和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
十、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经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附件:
供 稿 人:社科办 | 发 布 人:社科办 | 审 核 人:kycrxj |
供稿时间: | 发布时间: | 审核时间:2013-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