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请各管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认真做好2008至2012年度(含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于11月15日前提交中期检查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材料上报至科研处(社科办)社会科学管理科,电子版发至kycsgk@xynu.edu.cn。
联系人:李振东、常青 联系电话:6390735。
供 稿 人:佚名 | 发 布 人:科研处 | 审 核 人:副处长 |
供稿时间:2013-10-23 11:38:02 | 发布时间:2013-10-23 11:38:02 | 审核时间:2013-10-23 11:3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