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请获批2015年国家自然基金的各位老师按基金委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并请注意如下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请于
1.经费预算表编制:
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48336.htm)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
2.正文部分: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批准通知中无修改意见,请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申请书执行”。
经费预算表和正文部分通过审核后,学校会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审核确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邮箱和系统。
二、提交材料
1.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请主持人打印一式两份。(建议双面打印,项目主持人亲笔签名)
2.请于
联系人:李刚、荣宪举;电话:6390706、6393630。
科 研 处
供 稿 人:佚名 | 发 布 人:科研处 | 审 核 人:KYCLG |
供稿时间:2015-8-28 11:02:31 | 发布时间:2015-8-28 11:02:31 | 审核时间:2015-8-28 11:0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