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设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名额控制在申报成果总数的5%以内,其他一、二、三等奖名额分别按申报总数的10%、20%、20%确定。
二、申报资格
(一)
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审,论文类成果须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著作类成果须本专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类须获得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采用证明须有文件编号)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3.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三)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2016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
(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成果申报的组织工作,要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成果的内容,特别是成果真实性、原创性等方面情况。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检测,发现学术不端或学风问题,取消申请人评审资格并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申报人员在
(三)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须报送纸质材料:
1.成果申请书一份,并在纸质材料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栏填写“同意申报”并盖章,按学科分类并与一览表顺序一致。
2.在线打印《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3.申报成果原件一份,由省教育厅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退回。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
联系人:常青 电话:6390735
科研处 社科办
供 稿 人:佚名 | 发 布 人:科研处 | 审 核 人:副处长 |
供稿时间:2016-9-23 16:53:37 | 发布时间:2016-9-23 16:53:37 | 审核时间:2016-9-23 16:5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