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和省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决定对2015-2017年度开放合作项目组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申请延期验收的2015年度,到2018年12月底前达到项目预定实施期限的2017年度和2016年度项目,承担单位需在计划实施期满3个月内,通过科技主管部门向省科技厅提出验收申请。
二、 验收方式
省科技厅会同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采取会议答辩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
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提出验收意见,必要时对有关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三、验收材料
(一)材料准备。验收材料包括:《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计划项目验收报告》、《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双方合作关键技术研发总结单项报告、《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成果、技术、人才、平台,见结项报告的项目实施情况简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至少一套材料为原件)。
(二)材料报送。通过验收的项目请于验收后10个工作日,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科技处自然科学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18房间),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kjczgk@xynu.edu.cn。
联系人:荣宪举、刘友琼
电 话:6393630
附件:
科学技术处
2018年8月16日
供 稿 人:科学技术处 | 发 布 人:刘友琼 | 审 核 人:处长 |
供稿时间:2018-8-16 6:40:32 | 发布时间:2018-8-16 6:40:32 | 审核时间:2018-8-16 6:4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