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14年及以后年度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其中,2014-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明年起省科技厅不再受理。
二、结项程序
1.主持人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提交,并上传附件材料。
2.项目主持人请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打印,一式三份)报送科学技术处(综合办公楼418房间)。
三、材料要求
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专家出具的结项意见(要求外单位、同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位);
3.对于项目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需填写社会发展领域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事项变更申请表;
4.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
6.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以及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
7.财务结项要求请参照《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荣宪举、刘友琼;联系电话:6393630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王婷 0371-65958021
刘军 0371-65967328
网络技术咨询: 0371-65831885
科学技术处
2019年2月28日
供 稿 人:科技处 | 发 布 人:荣宪举 | 审 核 人:处长 |
供稿时间:2019-2-28 14:15:39 | 发布时间:2019-2-28 14:15:39 | 审核时间:2019-2-28 14:15:39 |